3月29日,海南省长江黎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报告。此前发布的官方公报截图:单亲母亲因涉帮罪被判入狱821天,无罪释放。 13天后,州政府的赔偿请求被驳回。 2025年5月,洛阳市单亲妈妈石佑希(41岁)终于收到不起诉决定书。因涉嫌参加涉黑组织罪被拘留821天后,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裁定不予起诉。同年8月,检察机关作出“刑事赔偿决定书”,同意赔偿她的损失。但赔偿过程仅仅进行了13天,这一切就随着一张通知戛然而止。海南长江警方以“银行贷款诈骗”罪重新立案侦查,并暂停赔偿。问题是,公司urt在最近审结的一起涉及有组织犯罪的案件中,明确认定这起“贷款诈骗”案件不构成犯罪。 2026年3月中旬,史玉辉回到海南省儋州,为他因未犯下的罪行而被关押821天寻求解释。石佑纪(41岁),洛阳市单亲妈妈 【最新消息】单亲妈妈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捕。 “我在这里工作,他们把我带到了这里的公安局。” 3月17日上午,在海南省儋州市潭镇兴隆路中湖公园,史玉辉指着对面的楼房告诉大象新闻、大象帮记者,当时他是儋州庆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经理,而该公司的大老板就是儋州市有名的“金老板”陈继珍。 ”2021年8月23日下午,公安部刑警长江黎族自治县(以下简称长江县)局直接来到我办公室,让我配合调查。我问他调查的内容,但他没有告诉我。”石玉慧说,当时警方没有对她提起任何法律诉讼,也没有逮捕令。“他们就在办公室给我戴上手铐。”当晚,石玉慧被带到几十公里外的扬子县公安局审讯室。“他们(警察)说,如果他们满意,就让我回家,如果不满意,我就服满刑期。”于辉说:“他们问我:‘你的老板(陈继珍)给过别人钱吗?’”我说“没有”,然后他们把我关进了监狱。“我坐了一整夜。第二天早上又开始审讯时,我说:“我和老板出去吃饭很多次了,也付过很多次钱了。”第二天晚上,石玉虎我被混乱地关押到三亚市看守所。照片为拘留期限变更通知书。 “后来,当我看到逮捕令时,我发现她涉嫌参与黑帮。”石玉慧说,警方多次审问她,“他们告诉我,如果我认罪,就判我一年半,如果我不认罪,就判我两年。因为我不认罪,所以他们关押了我两年多,不放我。” 2023年,被关押在看守所两年多的史玉慧向第一临时人民法院写信,审理此案的海南省决定取保候审。 2023年10月23日,也就是被捕八年后,史玉辉从三亚市第二看守所释放。在他被拘留的821天里,由纪。伊希一直在想什么时候他加入了一个帮派。出狱后,她开始听到案件的详情。 “我这才意识到,自己卷入的并不是一起普通事件,而是一起震惊海南的重大事件。黑帮事件涉及三十一人,其中就包括陈子珍。陈子珍是我的老板。”记者在网上搜索该事件时,很快出现了多家官方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。该事件还被《法治时报》2021年6月评选为“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事件”。这些报道称,该案系海南省公安厅直属陈继珍等人长期实施的“套路贷”涉黑犯罪,经长江专项立案侦查。县公安局通报了陈继辰等31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。然而记者发现该事件的所有报道于2022年结束。最终结果是,该案进入审理阶段,此后没有公开报道案件的进展。 “在审理过程中,案件地位发生了逆转,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份对此案作出了判决。” 2025年2月2日,他向记者展示了3日作出的刑事判决。判决明确,检方指控被告人陈继珍实施“定期贷款”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不足,不能采信。检方指控陈继钦等人属于有组织犯罪集团,但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。刑事判决书截图 “我是2018年12月底加入这家公司的,我老板有一块土地,后来用来建学校,他让我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提交材料。我接受了正式材料向政府部门发送。检方以此为借口。庭审中,检察官说我在微信上和老板玩得很开心,还帮助了他。 “如果老板付账,就意味着我加入了一个类似黑手党的组织。”史玉辉表示,他觉得这种说法很可笑。 2025年5月23日,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,石玉辉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,作出“不起诉决定”。不起诉决定截图 【事故】国家赔偿请求获得批准,但执行13天后暂停。收到“不起诉决定书”后,石宇辉先生为自己821天的无罪拘留寻求解释,并开始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。 2025年8月29日,扬子县检察院作出了《刑事赔偿决定书》。检方认定,赔偿申请人石宇辉先生因涉嫌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罪,经本院许可逮捕,并被拘留821天。因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,海南省人民法院第一庭决定不起诉。扬子县检察院决定对史玉辉821天的拘留给予赔偿。心理损害将得到赔偿。为消除负面影响,法院发布的诉讼信息,包括石宇辉先生的姓名、照片等信息,将被删除、撤回。在羁押期间,他的自由受到限制,检察官道歉。刑事赔偿判决书截图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人们自然会认为史玉辉的案子已经结束了。下一步就是开始新的生活了获得国家补偿后。然而,就在此时,又发生了一起意外。 “2025年9月23日,扬子县检察院发出新的《关于中止赔偿案件的通知书》。通知书称,其赔偿申请正在办理中。扬子县公安局于2025年9月12日重新立案侦查,现决定停止起诉。中止赔偿案通知书。”石佑树说。调查。立了什么案子?没有人通知我。从9月12日至今,扬子县公安局没有任何人员对我进行讯问、调查。 “后来我主动联系了警方,原来,事件起因是海南银行2000万贷款被骗。”史玉辉表示,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中明确了这起“事件”,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国家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但不构成犯罪。这个“案子”在庭审中得到了证实。针对陈集镇等31人的诉讼从2020年7月11日开始,到2025年5月23日法院宣判。五年的时间,三名检察官和法律解决了一切,包括“贷款诈骗”问题,但此案的起诉书中却没有我的名字。法院判决也明确认定其不构成犯罪。结果,检方没有提出异议,显然认可了判决。然而,在决定向我支付刑事赔偿13天后,突然发现了新的线索。难道真的有这么巧合吗? ”史玉辉觉得很奇怪。“我们现在重新发旧谱,提起第一起诉讼,目的是什么?是怕承担责任,无法申请国家赔偿吗?”y】检察官:是否真的像史玉辉所怀疑的那样,过了诉讼时效后有重新立案的可能? 3月18日,记者和史玉辉来到扬子县检察院。并受到一位名叫陈的检察官的接待。扬子县检察院询问史玉辉为何重新立案。这符合法律程序吗?陈检察官表示:“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新的线索,重新启动侦查,属于正常现象。” “一个已经持续了几十年的案子可以移交了。”史玉辉表示,赔偿案件中止期限为一年。他指出他知道这一点。一年后,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又以不同理由立案两三起。在这种情况下,您将永远不会获得赔偿。对于史玉辉的担忧,陈检察官表示,“我不排除这种可能。”下午,本报st和史玉辉去了扬子县公安局。刑警大队办公室无人问及扬子县公安局负责人情况时,所有民警均回答:“不知道”。我问这个案子是谁负责的,他们说可能是钟建斌警官,让我去问他。史玉辉道:“先生。”钟建斌是扬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副大队长,也是最初负责我案件的刑警。但听说他因办案成为三等功,调任警察局长。于是,石玉辉给钟建斌打电话,但无人接听。3月25日,扬子县公安局叶队长电话联系石玉辉称,“重审案件的证据就是检察官提供的证据和材料。”我们会确认的。”来源:B57大象新闻